国务院:在未来五年基本建成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要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引导各类银行机构坚守定位、良性竞争,完善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要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聚焦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完善中小银行治理机制、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工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实施意见》还指出,在未来五年基本建成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努力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更加普及、经营主体融资更加便利、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更加有力、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更加有效、普惠金融配套机制更加完善的目标。

  光大银行(601818)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对每经记者表示:“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在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内循环,稳定就业和经济大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也积累了较为丰富经验,金融机构服务效能也在稳步提升。《实施意见》的实施将推动国内加快形成良好普惠金融发展生态,促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化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优化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方面。《实施意见》指出,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有效实施,提升民生领域金融服务质量,发挥普惠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作用。

  在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引导各类银行机构坚守定位、良性竞争。推动各类银行机构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的长效机制。引导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进一步做深做实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和乡村振兴的考核激励、资源倾斜等内部机制,完善分支机构普惠金融服务机制等。

  此外,发挥其他各类机构补充作用。发挥小额贷款公司灵活、便捷、小额、分散的优势,突出消费金融公司专业化、特色化服务功能,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能。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支农支小业务规模,规范收费,降低门槛。支持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助力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盘活设备资产,推动实现创新升级。引导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专注主业,更好服务普惠金融重点领域。

国务院:在未来五年基本建成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方面。《实施意见》指出,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坚持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响应机制,强化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风险监测。以省为单位制定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方案。以转变省联社职责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信社改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稳步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等。

  完善中小银行治理机制。推动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构建符合中小银行实际、简明实用的公司治理架构,建立健全审慎合规经营、严格资本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股权管理,加强穿透审查,严肃查处虚假出资、循环注资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约束大股东行为,严禁违规关联交易等。

  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严肃查处非法金融业务。严厉打击以普惠金融名义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等。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表示,“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性和针对性。这体现了普惠金融事业要“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原则。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既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的需要,也是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近年来,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的形势严峻,任务繁重。

  董希淼称,普惠金融的主要服务群体金融素养与风险意识较为一般,更容易被打着“普惠金融”旗号的犯罪行为所蒙蔽和侵害。因此,应进一步增强金融教育方式多元化、有效性,着重加强风险认知能力培养,切实提高普惠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风险识别、防范能力;要运用科技和监管等手段来防范普惠金融领域的风险,不断改进和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同时,应加快重点领域改革化险、加强普惠金融法治建设,不断优化我国普惠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环境。

截至8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7.7万亿元

  当前我国普惠金融正迎来发展新阶段。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2015年12月,我国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通知》。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8月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7.7万亿元,涉农贷款余额55.0万亿元。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7.4万亿元,近五年年均增速约25%。推出利率优惠、财政贴息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原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9600多亿元,支持2300多万户次。

  董希淼对记者称,近年来,在政策引领和推动下,特别是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通知》指引下,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利性,强化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供给,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效,我国普惠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显著提升。

  因此,当前我国普惠金融事业的主要矛盾已经由“增量”“扩面”转变为“提质”,即主要矛盾表现形式已经从量的增加、面的扩大发展为质的提升。

  董希淼认为:“在普惠金融发展十周年之际,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作为新的阶段普惠金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普惠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对我国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关于如何推动《实施意见》有效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实施意见》各项任务、要求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优化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各方责任。加强央地联动,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协同发力,促进《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是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探索开展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评价评估。对普惠金融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适时丰富完善和优化调整政策措施。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实施意见》及有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总结普惠金融工作典型经验做法,促进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本领,引导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用好金融服务,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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