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炬光科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
效性的说明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炬光(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 SüSS MicroTec SE持有的SUSS MicroOptic SA 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可能会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排除会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 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事项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2、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重组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并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公司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实质性调查、论证,并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形成初步方案。
4、2023年 11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年 11月 8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购买协议》,该协议对交易方案、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 关于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提交并披露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已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之盖章页)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11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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