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30051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原标题:久之洋: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久之洋(30051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股票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3-047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3年 12月 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同日 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4名,董事贾宇、李季、王永新、刘铁根、余洋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哲明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红勇(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 备查文件
1、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 12月 6日


附件

王红勇简历

王红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82年生,硕士研究生,光学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2006年进入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先后从事光电测试、光学成像技术研发、采购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市场经营等工作。2012年 6月进入久之洋公司,历任公司采购部主任助理、采购部主任、保障处处长、规划发展处处长等职务。先后获得多项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所长奖励基金和创新奖,荣获江夏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湖北久之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红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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