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300379):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原标题:东方通: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79 证券简称:东方通 公告编号:2023-094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定于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15时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黄永军先生发来的《关于提请增加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请将《关于转让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及《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永军先生目前合计持有公司38,106,09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72%(其中:直接持有公司36,190,82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39%,通过“康思启航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持有1,915,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提案人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提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内容及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原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补充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7日9:15-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2层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 《关于转让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司100%股 权的议案》
3.00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 案》
说明:
(1)上述议案1.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2.00、议案3.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待补充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9:30-11:30;13:00-17:00。

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2层。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22层
邮编:100086
联系人:韩静
联系电话:010-82652668
传真:010-82652226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一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 《关于转让子公司北京泰策科技有限公 司100%股权的议案》      
3.00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 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和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

备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件二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联系地址: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备注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379
2. 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暂无相关文章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