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善水阁养生馆被警告并罚款8000元

金融界2023年12月5日消息,丽江市古城区善水阁养生馆因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客服务工作并且逾期不改等案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违反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有关规定违反公共用品用具有关规定,被古城区卫生健康局警告并罚款人民币8000元。

据公告内容,丽江市古城区善水阁养生馆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

丽江市古城区善水阁养生馆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三十七条第三项、第三十八条,构成了违反卫生管理规定的违规行为。根据公告,古城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对丽江市古城区善水阁养生馆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8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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