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向天神互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张伟文、印宏被责令改正

2024年3月5日,大连证监局公告,大连天神娱乐全资子公司北京天神互动科技(以下简称天神互动)的业绩承诺方张伟文、印宏等人未能实现对深圳市一花科技(以下简称一花科技)的业绩承诺,并未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支付业绩补偿款。天神互动于2021年11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提交了仲裁申请。2023年2月,仲裁委作出裁决,要求张伟文、印宏向天神互动支付业绩补偿款,但截至公告出具日,张伟文、印宏仍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因此,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张伟文、印宏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张伟文、印宏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大连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包含明确的业绩补偿计划和时间。

本文源自:金融界

未向天神互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张伟文、印宏被责令改正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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