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红墙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3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300.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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