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Y : 工银瑞信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原标题:工银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Y : 工银瑞信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工银瑞信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2月13日
送出日期:2023年12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工银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 合发起(FOF) 基金代码 013059
下属基金简称 工银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混 合发起(FOF)Y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0249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12月22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申购,每份基金 份额设定3年最短持有期
基金经理 蒋华安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1年12月22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8年7月1日
其他 1、基金合同生效满 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 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2、《基金合同》生效满 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 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注: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基金管理人进行。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在进一步分散投资风险的要求下,通过均衡配置各类型资产,获取风险调整后的较好 回报,力争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长期稳健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QDII、香港互认基金、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公募REITs”))、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 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以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股票期权等衍生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含 QDII、香港互认基金、公募REITs)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股票、 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 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6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 产的 50%;本基金所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中载明的股票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比例下限大于等于 60%或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 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的比例中枢为50%,其中权益类资产向上、向下的调 整幅度分别不得超过5%及10%,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0%-55%。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目标风险策略进行资产配置。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大类资产配置注重自上而下的分析与判断,重点把握各大类资产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 及投资定位,在能力范围内依据宏观经济、资本市场形势把握各类资产大的变动趋势, 以获取资产配置带来的系统性β收益和择时α收益。其具体分为战略资产配置、战术 资产配置和纪律性再平衡。 2、底层资产投资策略 在底层资产层面,在“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指导框架下,本基金将基于区分基金经 理能力和运气的思路“自下而上”精选投资标的,具体的投资工具除证券投资基金外, 本基金还可以适当参与股票及债券等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作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风险系列FOF中的平衡产品,其预期收益和风 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还需承担 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无。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万元 1.20%
  100万元≤M<300万元 0.80%
  300万元≤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本基金对投资者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三年最短持有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三年最短持有期内不得赎回或转换转出,持有满三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45%
托管费 0.10%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基金部分收取管理费。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财产中持有的自身托管的基金部分收取托管费。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基金名称中含有“养老目标”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受基金投资比例限制,当本基金规模较大时,则市场有效投资标的可能不足,从而使得本基金可能面临投资策略无法有效实施的风险。此外,由于拟投资基金出现暂停申购、限制大额申购或基金转型等情形时,同样会使得本基金面临投资策略无法有效实施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流动性比交易所或银行间上市交易的证券低,因此,当本基金投资比例被动超出基金合同投资限制要求时,在规定时限内本基金仍然可能无法完成投资组合的调整,从而带来一定的合规风险。

本基金投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如因被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系统出现故障等不利因素,导致基金申购和赎回确认的价格在交易日内确认失败,从而给本基金带来额外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出现净值计算错误、净值披露延迟或间断等情形时,从而给本基金带来估值风险。

本基金对每份有效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设置的最短持有期为 3年,基金份额在其最短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最短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和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除了持有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持有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托管费,申购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基金中基金承担的相关基金费用可能比普通的开放式基金高。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蕴含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参与股票申购,由于股票发行政策、发行机制等影响新股发行的因素变动,将影响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从而影响本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另外,发行股票的配售比例、中签率的不确定性,或其他发售方式的不确定性,也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基金合同生效满 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清算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故投资者还将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公募REITs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公募REITs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公募REITs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估值风险、终止上市风险、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等特殊目的载体提前终止的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公募 REITs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修改或更新的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获得侧袋账户对应部分的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方式,但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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