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郑月明:推动全面实施“禁塑令”时机趋于成熟

随着民众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和可降解塑料等产业快速发展,禁限塑工作的基础越来越扎实,推动全面实施“禁塑令”的时机趋于成熟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联泓新科董事长郑月明。

标点财经研究员  李�懦�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联泓新科董事长郑月明提交了四份建议,分别关注禁限塑政策、煤化工产业发展、天然代糖产业发展、火车票与飞机票退改签费率等四个方向。

自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七年以来,郑月明围绕新材料、科技创新、环保、教育、交通等方面,通过个人和联名等方式累计提出建议和议案数十份。

加大禁限塑政策执行力度

随着国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传统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在生产和生活中被广泛应用并产生了日益严重的“白色污染”问题。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治塑料污染,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

2020版“禁塑令”出台后,各地政府陆续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明确了“禁塑令”的实施范围、时间表和责任主体。在政策支持引导下,近年来,我国可降解塑料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技术瓶颈问题逐步解决,产业规模显著提升,产品性能不断优化,竞争力明显增强,已经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具备了大规模推广应用的条件。

今年两会,郑月明继续提交加大禁限塑政策执行力度,支持可降解塑料产业发展,助力解决“白色污染”的建议。他指出,近两年来,随着“禁塑令”舆论热度下降,国内市场对传统塑料制品消费习惯有所反弹,可降解产品的推广力度减弱。   

郑月明表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快递包装、农用地膜等市场所用的一次性包装仍以传统塑料制品为主。走访发现,国内多数大型商超虽然在结账处提供付费使用的可降解塑料袋、环保布袋等,但在生鲜果蔬等区域仍提供大量传统塑料分装袋,且不限量免费供应。多数小型商超、农贸市场、外卖包装等仍以使用普通塑料袋为主。

同时,目前出台的“禁限塑”相关政策措施中,缺少有效的激励、处罚和纠错机制,消费层面缺乏倒逼淘汰压力,部分禁塑工作没有落到实处。

此外,可降解产品市场推广力度不够,需求不足,导致行业开工率不高,影响了企业研发创新的积极性,不利于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郑月明看来,随着民众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和可降解塑料等产业快速发展,禁限塑工作的基础越来越扎实,推动全面实施“禁塑令”的时机趋于成熟。为此他提出四项建议:

一是加强“禁塑令”执行和监管力度,提高日常执法检查、不定期专项抽查等频次,禁止传统塑料进入禁限塑终端消费领域,加大对限制领域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产品的处罚力度。

二是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将“禁塑令”的实施成效,作为评选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旅游城市的评价指标。

三是进一步完善可降解产品标准体系,加强产品质量检测认证和标识管理,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四是支持可降解产品的回收和处理,优先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旅游城市和旅游度假区、风景区设立生物可降解塑料的分类回收设施,建设集中堆肥处理场。    

提升煤化工产业绿色发展水平

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能源禀赋的基本特征。近年来,我国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迅猛,积极探索以煤炭为原料向下游延伸生产高附加值产品,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稳步提升,已经成为最重要的煤炭资源转化途径。

在“双碳”目标下,煤化工产业积极实施减碳降碳举措。从化学角度来看,碳元素只能转化,不能消除。煤化工合成化学品过程中普遍存在“碳多氢少”、碳氢比不匹配的问题,导致碳排放量较大。例如煤制甲醇(CH3OH)过程中,甲醇合成气要求的氢碳比约2.05―2.15,但由于煤炭气化后一氧化碳(CO)含量较高,氢气(H2)含量较低,合成气必须经过变换调整碳氢比,多余的碳无法参加反应,最终以二氧化碳(CO2)的形式排放。

郑月明在提交的《关于支持煤化工产业与绿氢、天然气耦合发展,降低碳排放的建议》中指出,要减少碳排放,需要向反应体系中补充氢元素。

除氢气外,天然气为常见易得的富氢原料。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CH4),具有氢多碳少的特点,与碳多氢少的煤炭合成气能够很好地适配耦合,合成化工产品,提高碳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

不过,郑月明指出,目前绿氢制备成本较高,供应有限,主要依靠风电、光伏制取,产能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有较强的地域限制。我国天然气整体资源不足,优先作为城市燃气、工业燃料使用,政策上限制天然气作为化工原料。

基于这些现实情况,郑月明建议,一方面要支持煤化工产业与绿氢耦合发展,支持绿氢技术开发和项目建设,降低绿氢成本,提高供给能力;另一方面要支持煤化工产业与天然气耦合发展,提升煤化工产业整体绿色发展水平。在国家规划的煤化工聚集区,支持煤化工企业根据所在区域能源特点,因地制宜探索减碳方式。在天然气供应较充足的非煤化工聚集区,支持现有煤化工企业在不增加煤炭用量的前提下,采用与天然气耦合技术,实施技术改造,降低碳排放。    

加强对天然代糖产业发展的支持

郑月明在《关于支持天然代糖产业发展的建议》中指出,目前我国天然代糖产业发展迅速,但推广和应用不足,市场渗透率只有2.5%―3%,而发达国家达到了10%。公众对天然代糖的认识还不够,行业创新研发和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质量提升,人们直接和间接摄入的糖分日益增加。高糖分摄入容易给人体健康造成负面影响,诱发糖尿病、过度肥胖、心脑疾病、龋齿等问题。控制糖分摄入已成为共识,人们更加主动追求健康饮食,“减糖”理念逐渐成为新风尚,无蔗糖食品和饮料受到消费者欢迎。

代糖又称甜味剂,化学性质稳定,大部分不参与机体代谢,能够在增加食品甜味的同时,减少糖的摄入,在减糖、控糖方面具有良好替代作用,产业发展已经有百余年历史。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提出,倡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允许使用的天然甜味物质和甜味剂取代蔗糖,提倡城市高糖摄入人群减少食用含蔗糖饮料和甜食,选择天然甜味物质和甜味剂替代蔗糖生产的饮料和食品。

近年来,中国代糖产量持续增长,据行业机构分析测算,2022年中国代糖产量已突破27万吨,无糖饮料和无糖烘焙用代糖市场规模达到16亿元,预计2028年将超过33亿元。   

代糖可分为化学合成代糖和天然代糖。化学合成代糖是人工合成的化学品,目前占据国内主流市场,例如阿斯巴甜、安赛蜜、纽甜、三氯蔗糖等,甜度高,用量少,价格低廉。天然代糖从自然界中提取或通过微生物发酵制取,与安全性受质疑的化学合成代糖相比,天然代糖被认为更安全健康,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目前较常见的天然代糖种类包括赤藓糖醇、甜菊糖苷、木糖醇、阿洛酮糖等。其中,赤藓糖醇是市场上应用较多的天然代糖种类之一,具有良好的甜味调和作用,热量相对较低,近年来产能增长较快。甜菊糖苷是通过自然提取法生产,成本较低,甜度较高,但有苦涩味,需复配使用。木糖醇甜味清凉,有抗龋齿功效,在口香糖中应用较多。阿洛酮糖是目前最受关注的新一代天然代糖,口感柔和细致,安全性高,热量低,可发生美拉德反应产生焦香味,是少数在烘焙领域具有应用潜力的代糖,还具备降血糖、保护神经、抑制脂肪堆积等保健功效,是糖尿病人群的理想选择,美国、韩国、日本等已将其列为合格食品添加剂,相关产品超百余种。2023年5月,国家卫健委将D-阿洛酮糖-3-差向异构酶列入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成为国内首个获批可用于阿洛酮糖生产的酶制剂,目前阿洛酮糖产品还在认证中。

针对天然代糖在普及和应用中存在的问题,郑月明建议可以从三方面发力。

首先,加强对天然代糖产品的科普宣传,引导消费者提高对天然代糖产品的认知度。倡导食品加工企业使用天然代糖,促进天然代糖在饮料、食品、保健品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其次,支持天然代糖技术和新产品开发,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加快对阿洛酮糖等新产品的认证。   

最后,完善天然代糖产品质量和标准体系,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虚假宣传、过度包装、违规使用等行为,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优化调整火车票、飞机票退改签规则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说走就走”的出差和旅行越来越多,为经济发展和消费复苏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给运输企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由于存在多种不可预测的因素,如紧急事务、突发疾病、天气变化等,旅客临时变更甚至取消行程的情况在所难免。为了适应这类情况,铁路运输部门和航空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火车票和飞机票退改签规则,对退改签车票收取一定的费用,以保障运输企业的运营秩序和经济效益,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恶意改签或退票,便于运输资源的分配。近年来,铁路运输部门和航空公司对退改票规则做了一些调整,但消费者仍普遍反映退改签规则不合理,费率偏高。

通过调研,郑月明发现,随着订票方式的多元化,网络订票已经成为主流,候补等购票方式进一步完善,旅客能够通过手机实时查看余票情况,随时随地购票,还可以候补买票。一般来说,正常的退改签手续可以通过手机操作,既不影响车票的再次发售,也不影响后续旅客购票,不会对铁路和航空公司的运输计划造成太大影响。

郑月明进一步指出,现行的火车票、飞机票规则在旅客全款预付的硬性规定基础上,改签次数限制不合理,退改签费用偏高,铁路运输企业和航空公司每年收取的退改签费应该是个天文数字,影响了旅客出行体验,增加了旅客经济负担,涉嫌利用垄断资源不当获利。

例如铁路方面,按照中国铁路12306的规定,旅客仅可免费改签一次;开车前不足24小时,改签票面乘车日期之后的列车时,按改签费前后较低票面价格的15%计;开车后在当日24时之前,改签次日及以后列车时,按改签前后较低票面价格的40%计。火车票退票费的核收实行梯次标准:距票面乘车站开车前8天以上的不收退票费;开车前48小时以上、不足8天的,按票面价格5%计;开车前24小时以上、不足48小时的,按票面价格10%计;开车前不足24小时的,按票面价格20%计。以北京到上海的高铁为例,二等座票价662元,根据时间不同,退票费用约33元至132元左右;一等座票价1060元,退票费用约53元至212元左右。   

飞机票方面同样存在类似问题。通过网络购票平台随机测试,花1000元左右购买一张机票,根据退票时间的不同,退票费用预估高达200元至700元不等。前段时间“机票1800元退票费1500元”的话题登上热搜,网友反应强烈。此外还有消费者投诉,一些航空公司在退改规则上“抠字眼”或通过模糊定义设置障碍,退票费减免的优惠政策并未完全落到实处。

“现行的火车票、飞机票退改签存在规则不合理、费用明显偏高的现象,应该进一步优化调整。”郑月明强调称。

为此,郑月明建议主管部门组织铁路运输企业、航空公司、行业专家等进行调研和论证,推动修改火车票、飞机票退改签规则,降低退改签费率。

具体而言,在非节假日时间段,对于不影响火车票二次出售的退改签行为,免收或大幅降低相关费用。减少火车票退改签的时间和次数限制,大幅降低退改签费用。将火车票免费改签次数由1次增加至2次,退票收费时间划分缩减为开车前24小时以内和24小时以上两档;24小时以内退票费率降低到5%,24小时以上免收退票费。

此外,郑月明建议,有关部门督促航空公司尽快出台优化规则,进一步放宽各类限制规定,进一步降低飞机票退改签费率,航班起飞前7天以上免费退改。   


您可以还会对下面的文章感兴趣:

暂无相关文章

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后

点击右上角发送给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