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孩子玩同款游戏共充值上万 申请退款欢太科技退8600

   北京12月20日讯 “用父母的账号登录,反复充值数十次,退款审核取证难”……“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齐鲁壹点报道,前几天,临清市的李女士和张女士先后找民警求助,称他们的孩子在上网课期间使用手机玩游戏,两个孩子共向游戏平台充值了上万元。与李女士巧合的是,后续前来报警张女士,同样9岁的儿子玩的也是同一款网络游戏。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联系游戏平台客服,表明了身份,向对方了解退款条件,帮两位家长全面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平台提供详细的充值扣款记录、申诉资料、监护证明。 

  经反复沟通,平台同意退款。但因游戏账号已用两位家长身份证实名认证,且家长未妥善保管支付密码、未尽到应尽的监管义务,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损失,平台承诺退还大部分充值费用。最终,游戏公司分别退还李女士3500元、退还张女士5100元。  

  据该报道中截图显示,上述游戏公司为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为NearMe软件商店(OPPO软件商店)运营公司。OPPO软件商店是一个第三方软件下载商店,主要适用于OPPO品牌手机,可提供Android系统的日常应用软件、游戏等APP产品。据财经网报道,广东欢太科技有限公司为OPPO游戏中心的运营者。欧普拉斯企业管理咨询(重庆)有限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90%。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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