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超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原标题:永超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证券代码:873808 证券简称:永超新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董事会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材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具有完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资质和能力,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况进行审阅,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选举葛洲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永超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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