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天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受损投资者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日前,*ST博天(603603)公告称,其收到了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北京证监局认定*ST博天通过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导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公司2020年及2021年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19.55亿元,占2020年、2021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138.06%。

北京证监局在公告中指出,*ST博天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如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对此,北京证监局拟决定对*ST博天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裁赵笠钧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至200万元的罚款,罚款合计达1300万元。同时,对赵笠钧采取7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发布《告知书》的同一天,*ST博天还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退市有关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鉴于预处罚书已经下达,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于2018年4月28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买入*ST博天股票,并在2023年4月1日闭市后卖出或仍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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