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2月11日消息,大庆市同新医院有限公司因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被大庆市大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800元。
据公告内容,大庆市同新医院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24日从黑龙江省国盈医药有限公司购进批号为230201的白芍饮片4kg。购自黑龙江省国盈医药有限公司批号为230201的白芍饮片经抽样检测硫含量超标定性为劣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该批次白芍饮片。截止目前,购进的4kg该批次白芍饮片已于2023年5月12日全部使用完毕,货值金额为800元。
大庆市同新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构成了使用劣药的行为。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因素,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我局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800元整,上缴国库。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