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603233):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

原标题:大参林: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3-123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及授
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年2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3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23年2月3日-2024年2月2日。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临近,为保证本次发行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至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除上述延长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年2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3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审议结果,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发行方案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23年3月13日-2024年3月12日。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临近,为保证本次发行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拟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其他授权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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