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兴沃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被罚款0.7万元

金融界2024年3月5日消息,赣州兴沃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因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被吉安市交通运输局罚款7000元。

据公告内容,赣州兴沃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构成了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理,罚款金额为7000元。

赣州兴沃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构成了超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的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法规,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理,罚款金额为7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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