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经济或将告别野蛮生长。
8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盲盒经营活动规范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对盲盒销售的商品类型、价格制定,抽取概率等消费者关心的问题作出了政策规范,并且提出要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堵住一些不良商家利用盲盒模式来推销劣质商品、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漏洞。
盲盒是近年来从国外引进的一种商品推销模式,它利用了消费者的好奇心理促进商品推销,消费者对盲盒的内容不能预知,打开后也许能收获超出其付款价值的商品,得到一个惊喜,但这种惊喜其实是建立在其他消费者收获一份沮丧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甲获得惊喜,实际上是乙甚至丙、丁把自己的利益让给了他。但即使如此,由于“游戏规则”明确在先,让出利益的消费者通常也愿意“认赌服输”,不会有什么计较。而商家则通过这种模式增加了销售,收获到了利润。
由于这种盲盒模式有一定的游戏性,给消费生活赋予了一层轻松色彩,因此在年轻消费者中产生了一定的吸引力,以至成为年轻人的“心头好”,甚至一些不谙世事的小朋友也热衷参与。而一些不良商家看到这种模式有利可图,便也不断变换花招,推出各种看上去很有吸引力的销售模式,趁机把一些劣质商品塞在盲盒里推销出去。
由于盲盒的“游戏规则”由商家一手制定又不向消费者公开,特别是对抽取概率等秘而不宣,导致越来越多的“盲盒爱好者”成了不良商家收割的“韭菜”。更有甚者,即使是部分有幸抽取到的超值商品,往往也是“中看不中用”,当消费者要求售后服务时,商家却可以用盲盒作为借口,将应负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如果对这种现象听之任之不加监管,盲盒或将成为影响市场健康消费的一个“绊脚石”。
目前我国一些城市商场里流行的盲盒模式,已经不再是一种纯粹的游戏,而是一种新生的商品销售手段。既然盲盒已经成为商品销售手段,理应将其纳入市场监管的体系之中,用市场规则进行约束。此次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征求意见稿,针对盲盒模式中出现的现实问题作出规范,其目的是引导这个模式向理性方向发展,而不是任其“野蛮生长”。
征求意见稿规定,盲盒经营者不得通过后台操纵改变抽取结果、随意调整抽取概率等方式变相诱导消费,不得以折现、回购、换购等方式拒绝或者故意拖延发放盲盒,不得设置空盒,同时也对盲盒的价格制定提出要求,盲盒经营者应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确定盲盒价格;盲盒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实施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于通过盲盒销售出去的商品,商家同样要在质量方面负起责任,像以其他模式经营的商品一样可以退货、调货、免费修理等。
这些规则剑指盲盒市场上出现的问题,为消费者建立了权益维护的有效屏障,对不良商家借着盲盒“以售其奸”的行为,也将起到有效的约束作用。政策措施落地后,盲盒市场有望得到规范治理,走上有序发展的轨道,盲盒市场的乱象将有望得到遏制,这也会使一些商家对盲盒寄予的过度热情打个折扣。
对于商家来说,有一点应该明白,盲盒模式充其量只能是商品经营的一道“开胃菜”,不可能也没必要成为“正餐”,商家必须依靠踏踏实实的经营换取消费者信任,不能把心思放在各种花哨的“噱头”上,否则就是一种舍本逐末,对消费市场的长远利益是一种损害。
此次市场监管总局的征求意见稿提及,商家不得向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推销盲盒,避免未成年人被“好玩”的盲盒诱惑。对于消费者来说,应该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对盲盒抱着游戏心态可以参与,不能陷得太深。
文/周俊生(财经评论人)编辑王进雨校对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