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题:市场监管总局:遏制过度包装、“天价”月饼有这些实招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赵文君
用红木或贵金属豪华包装、动辄标价数百甚至上千元……临近中秋节,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再度成为公众关注话题。7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治理相关问题提出“硬核”措施。
治理过度包装:实施新国标曝光典型案例
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并导致商品价格虚高,近年来,月饼过度包装问题受到各界关注。近日,市场监管部门集中整治,曝光一批月饼过度包装典型案例。
今年端午节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于今年8月15日起实施。根据第1号修改单,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不得超过15%。同时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
这一强制性国家标准让月饼包装全方位“瘦身”:限制包装层数,月饼的包装层数最多不超过三层;压缩包装空隙,减少包装盒中不必要的空隙,避免“盒大饼小”;严格混装要求,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司长刘洪生介绍,标准发布后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第一时间针对月饼生产、流通和执法等各环节的不同主体,详细解读标准要求,引导企业严格执行标准要求。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对月饼过度包装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国家监督抽查。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包装空隙率不合格。根据新标准的规定,月饼包装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7,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42%,可以看出新标准要求较旧标准更为严格。本次抽查结果显示,个别生产企业执行此项强制性要求不到位,从而产生了过度包装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一级巡视员嵇超说,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将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进一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治理“天价”月饼:全国范围专项行动
月饼虽然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市场状况自主确定价格,但是自主定价不等于随意、任性定价。经营者定价要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原则。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张正明介绍,今年月饼市场总体规范有序,大多数盒装月饼单价在200元以下,较为贴近市场需求,但仍有个别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炒作月饼价格,“天价”问题仍然存在。
据介绍,“天价”月饼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少数高档酒店为满足特定客户群体需求,提供专门定制,成本、售价较高;少数商家在月饼中添加鱼翅燕窝等珍稀食材,有的将月饼与高档茶叶、高档烟酒混合销售,推高价格;“天价”月饼购买者多数是为了送礼,追求面子,往往觉得越贵越好,既造成铺张浪费,也暗藏“四风”问题。
针对“天价”月饼问题,6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着力加大月饼市场监管力度;8月,市场监管总局再次印发关于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对价格行为的检查是重要内容之一。
据市场监管总局巡查监测,今年盒装月饼价格整体低于往年,单价500元以上盒装月饼相比往年大幅减少。从全国检查情况看,截至目前共检查酒店、商超等市场主体81565家,最新月饼平均售价157元一盒。
“今年月饼价格违法案件很少,这与各部门、各地方提前布置加强监管、媒体大力宣传有很大关系。”张正明说。
监管形成合力:鼓励消费者参与,加强对网售月饼监测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形成治理合力。
近日,中消协鼓励广大消费者主动参与社会监督,用随手拍的形式记录违反标准和公序良俗的过度包装月饼,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举报。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向1229家电商平台发送了规范中秋期间网络销售月饼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平台完善交易规则,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月饼销售活动的监督。
针对部分平台存在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特别是社会热议的“标价499元、运费600元月饼”,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平台的行政指导,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整改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司长庞锦表示,加强网售月饼的监测监管,针对高价月饼商品的不同形态采取不同的监测和处置措施,依法依规下架违规商品。
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况旭介绍,目前,市场上的月饼包装问题主要集中在混装上,即月饼与其他商品特别是高价商品混装,在高档酒店、大型宾馆以及部分电商平台私售,这是下一步监管和执法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