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车险|常见的车险误区

  很多车主都知道必须给汽车买保险,但对车险的很多注意事项却一问三不知。今天就集中给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车险误区。

  1、20万元以下交强险都可赔

  交强险又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每个车主必须选择的,保费全国统一。仙交强险的赔付额度由之前的12.2万调整到现在的20万。但是,交强险的赔偿是按照项目计算的,每个项目都有固定的赔付额度,超过额度的部分需要自己承担。所以说交强险并不是万能的。

  2、上了“全险”出险了就全赔

  全险可不等于全赔。车险由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众多险种构成。咱们口中说的全险只是包含上面的险种,并不等于全赔。如果不是在上述险种保障范围内,保险是不能赔付的。

  3、任何损失保险都能赔

  一些人以为保险可以保万物,只要出事就能赔,但这其实是不对的。如果是驾驶者故意造成损失或间接损失等,是不能获赔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存在违法驾车情形,如醉酒、无证驾驶等情况的,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先行垫付赔偿款项,同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而此时第三者责任险又会因存在违法事由不予赔偿。

  4、晚续保、不续保没关系

  有些车主常常会忘记续保,觉得短时间内没有续保也没啥影响,结果导致更加重大的损失。如果没有投保交强险,即使发生事故时的驾驶人不是车主,那也要在交强险20万元的限额内承担连带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由驾驶人承担相应责任。

  5、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人出险后习惯先修理再走报销流程,但其实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那么在理赔时保险公司会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正确流程应该是:出险后应该首先打122报案,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待保险公司来人查勘、定损,然后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

  6、委托修理厂理赔

  很多车主为了避免麻烦,喜欢在发生事故后将理赔事宜全权委托给熟悉的修理厂。这样做看似省事,但也存在不小的风险。有的修理厂可能会利用客户的信任,用便宜的零部件为客户修理,然后以高价的零部件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取差价。一旦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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