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城中村改造,一头连着民生保障,一头连着城市发展。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之一,城中村改造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因地制宜来推进,既要提升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又要保留烟火气。推进城中村改造,是利国利民的事情,只有凝聚最大共识,形成最大合力,才能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城中村,一个充满烟火气的地方,在很多人心目中却又是“脏乱差”的代名词。它是几十年来我国快速城镇化的特定产物,也终将随着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进程而成为历史。
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这也是对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有关要求的具体落实。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短短三个月内的三次会议,传递出了强烈的政策信号。
城中村改造,一头连着民生保障,一头连着城市发展。近年来,各地一直在主动推进城中村改造,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国超大特大城市合计有21个,这些城市作为主要都市圈的核心城市,人口基数大,产业、生活等各类要素聚集度高。而在城中村里,布局凌乱、公共服务缺失、土地利用效率低、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尤为突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无疑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之一,城中村改造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因地制宜来推进,既要提升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又要保留烟火气。城中村改造牵涉较广,在改造过程中,往往面临不少困难和阻力,因此不能操之过急,工作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
为此,各超大特大城市的人民政府要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在这一过程中充分鼓励公众参与,尊重民情民意,形成政府主导下的多方协商共治机制。改造工作要聚焦民生痛点,特别是要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要统筹处理好各方面利益诉求,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让更多年轻人、新市民住有所居;要多用城市微更新等方法,避免大拆大建,这也是对相关城市政府治理能力的考验。
在超大特大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无疑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不仅具有公益性,而且资金投入大,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实现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
为此,不仅要强化财政投入,还要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通过创新专项金融产品、实施更大的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改造。这样做也有利于进一步增加民间投资信心,促进房地产行业中的民营企业转型发展。城中村改造不是一锤子买卖,在改造过程中要“细水长流”,积极稳步推进;改造完成后更要“细水长流”,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民间资本在这方面同样大有可为。
推进城中村改造,是利国利民的事情,只有凝聚最大共识,形成最大合力,才能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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