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博时裕景纯债债券B : 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景纯债债券B)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博时裕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景纯债债券B)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10月17日 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博时裕景纯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2519 下属基金简称 博时裕景纯债债券 B 下属基金代码 002519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04-28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2-07-14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7-14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 其他概况说明 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持有人 大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第八章了解详细情况 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组合净值波动率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 投资目标 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范围 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略操作的方法,确定资产在基础配置、行业配置、公司配置结构上的比例。本基金充分 主要投资策略 发挥基金管理人长期积累的行业、公司研究成果,利用自主开发的信用分析系统,深入 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以尽量获取最大化的信用溢价。本基金采用的投资策略包 括:期限结构策略、行业配置策略、息差策略、个券挖掘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1.2%。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预期风险/收益的产品。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本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100万元 0.80% 100万元 ≤ M < 300万元 0.50%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 ≤ M < 500万元 0.30%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100%计 N < 7天 1.50% 入资产 至少 25% 赎回费 7天 ≤ N < 180天 0.10% 计入资产 N ≥ 180天 0.00% 注: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 的养老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比例 0.30% 托管费 固定比例 0.08%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其他费用
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
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
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所选投资标的的成长性与市场一致预期不符而造成个券价格表现低于预期的风险。
(2)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
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3)自动终止风险: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因此存在自动终止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风
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
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
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争议解决方式: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
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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