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岭南控股: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一次会议审议的聘任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提名陈白羽女士、郑定全先生、唐昕先生、石婷女士、陈志斌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合规。
2、陈白羽女士、郑定全先生、唐昕先生、石婷女士、陈志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陈白羽女士、郑定全先生、唐昕先生、石婷女士、陈志斌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郑定全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上述五位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3、陈白羽女士、郑定全先生、唐昕先生、石婷女士、陈志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综上所述,同意聘任陈白羽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总裁),同意聘任郑定全、唐昕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同意聘任郑定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石婷女士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同意聘任陈志斌先生担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二三年十一月九日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十一届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沈洪涛 刘 涛
文 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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