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沪深北交易所均发布《关于调整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证券时报记者从上交所获悉,以沪市2022年全年成交额测算,预计每年将向市场让利约28亿元。
上交所还自8月28日起,取消证券发行环节发行认购经手费,涉及产品及业务包括主板及科创板新股认购、优先股认购、存托凭证认购、配股、公开增发,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债券发行认购,基金认购,公募REITs询价和认购等。
沪深两市A股、B股交易经手费下降30%
根据《关于调整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8月28日起,沪深交易所将A股、B股证券交易经手费从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下调为按成交金额的0.00341%双向收取,降幅达30%;北交所在2022年12月调降证券交易经手费50%的基础上,再次将证券交易经手费标准降低50%,由按成交金额的0.025%双边收取下调至按成交金额的0.0125%双边收取。
证监会表示,将引导证券公司稳妥做好与客户合同变更及相关交易参数的调整,依法降低经纪业务佣金费率,切实将此次证券交易经手费下降的政策效果传导至广大投资者。
沪深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均表示,本次股票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调整是在2015年下调股票交易经手费的基础上再次下调,是交易所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相关会议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活跃资本市场,降低交易成本。
2012年至今,沪深交易所A股经手费收费标准历经三次调整,累计下调幅度超过50%。
其中,2012年6月1日起,沪深交易所分别由按成交金额的0.11‰和0.122‰双向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的0.087‰双向收取;同年9月1日起再次下调为按成交金额的0.0696‰双向收取,降幅20%。2015年为稳定股票市场,从当年8月1日起下调为按成交金额的0.0487‰双向收取,降幅30%;同年沪深交易所B股经手费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的0.26‰和0.301‰双向收取调整为与A股经手费一致(0.0487‰双向),降幅超过80%。
不断加大降费力度提振市场信心
在下调证券交易经手费同时,8月18日,上交所还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收费管理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收费项目及标准(2023年8月修订)》,自8月28日起,取消证券发行环节发行认购经手费,涉及产品及业务包括主板及科创板新股认购、优先股认购、存托凭证认购、配股、公开增发,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债券发行认购,基金认购,公募REITs询价和认购等。
同时,上交所明确公募REITs扩募后不再重新收取上市初费,公募REITs扩募前与扩募后每年合并收取一次上市年费,扩募后交易环节经手费按照现有REITs交易经手费收费标准收取。维持当前暂免收取相应交易经手费、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政策。
近年来,沪深北交易所多次出台降费措施,不断加大降费力度,扩大受惠范围,提振资本市场信心。
2023年,上交所进一步扩大降费受益主体,在原免收全部沪市上市公司上市初费、上市年费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免沪市上市公司CA服务费、上证e服务收费等。截至2023年7月31日,上交所新增降费措施已向市场让利约4.35亿元。
深交所2023年全年推出“组合式”降费措施,免收深市上市公司和基金的上市费,免收基金、债券(不含可转债)及资产支持证券的交易单元流量费。此外,深交所下属的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分别减免深市交易通信网关软件服务费、广域网线路接入服务费以及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费。整体降费金额预计超过3亿元,降费力度较2022年增加161%。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指导各证券期货交易结算场所、各协会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工作部署,着力提升对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经营主体服务水平,持续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上交所将围绕资本市场改革重点领域,推动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配套制度机制,不断优化资本市场生态,提升资本市场吸引力,切实发挥好资本市场功能。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将继续发挥资本市场平台作用,持续提升服务质效,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北交所表示,下一步,北交所将立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为目标,持续完善市场功能、优化市场生态、提升服务质效,提升交易所服务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